多地明确!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范文(精选三篇)

时间:2023-10-17 10:16:44   浏览:50757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多地明确!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积金余额不可以做首付。

1、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3、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4、要注意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5、需要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再用公积金购房。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31935.05亿元,新增2778.18亿元,较上年增长9.53%。”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此前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如上数据。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的进一步扩大,也让其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从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到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当下,多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发生悄然改变。

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成趋势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出五大方面共23条措施,明确提出鼓励居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8月10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8月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海南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该省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能力的目标指引下,鼓励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被写入了多地的文件里。

“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没有这一政策的话,需要过户后才能提取公积金,但首付款基本在过户的时候都付清了,因此想要把公积金用在首付上,就需要多一个‘过桥’的步骤。”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姜先生对记者解释,新政推出后用公积金交首付不需要“先付再提”,相当于是“先取钱再买房”和“先买房再取钱”的区别。

“当前,公积金提取用于首付确实成为一种趋势。”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政策进一步说明“公积金提取-首付能力提振”之间的联动关系,这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公积金资源合理利用,进而有利于提升居民购房能力。

实际上,在本轮楼市调整周期里,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已在多地进行了实践与扩围。据中指监测数据,自2022年以来,便有福州、中山、南京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以公积金盘活和促进住房交易逐渐成为共识。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有利于减轻前期资金周转压力,有助于住房需求的释放;另一方面,对于意愿减少贷款支出的购房者来说,提取公积金亦提供了额外资金,增加了可支付的首付比例。

公积金与租房融入更加深入

8月14日,据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减轻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方面的经济负担,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新规定,将提高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提取金额上的限额。

8月11日,“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运营企业用于支付房租。

体现在租房方面,公积金提取金额和频次的调整也深入到一线城市。8月3日,深圳住建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其中一条便是,拟上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80%。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住房公积金的这些变化在于让其成为住房领域的普惠金融,支持降低居民租房或买房成本,这是它最核心的要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认为,通过提高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等方式,有利于降低缴存人租房或买房的负担,提高租房或购房能力,提高居住水平。

“这也有力地支持了租赁市场发展,有利于居民重购轻租观念的改变。”赵秀池认为。

调整仍将持续深入

从多轮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政策优化来看,其在进一步发挥着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的基础上,也在逐渐体现政策细化的广度与深度。

根据中指监测,上半年全国有超百省市(县)出台政策超300条,优化公积金政策仍是重要手段之一。具体实施起来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一人购房全家帮”、 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政策,加大公积金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的同时,也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因城施策”的基调上,也有城市选择了以更大的力度和创新性的方式。比如,青岛将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拓展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放开了买卖双方的贷款类型限制;贵阳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则将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

分析看来,这些城市对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尝试具有突出的精准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既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民生支撑作用,也承接了今年以来楼市宽松政策的趋势。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说明,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公积金月缴存额乘以2乘以至法定退休月数乘以2;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5、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